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安顺市纪委迅速组建“施工队”,制定“施工图”,全面开启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组建“施工队”,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有关工作,不断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就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安顺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建议方案》,明确市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市纪委牵头实施,强化与涉改部门协作,及时召开常委会、筹备工作专题会,研究安排落实改革试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市检察院对拟转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目前,市纪委会同市检察院,已对市检察系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的17名检察干部进行个别谈心谈话,建立拟转隶人员谈话档案。 绘制“作战图”,起草实施方案。组织学习《贵州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要求起草《安顺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对试点工作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12月1日,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曾永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顺市试点实施方案,督促市县党委切实担负责任,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确保与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步骤统一、步调一致。在下发市级实施方案的同时,同步对各县区制定本级实施方案进行指导审核,统筹全市试点工作“一盘棋”。 下达“任务书”,落实责任分工。召开市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落实各组责任分工,构建联动机制。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市纪委常委加强对联系县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口径统一、步调一致;督促各工作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安排,服从全局,紧密配合,搞好协作,合力推进改革。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