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要账很难?最高法又放大招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最高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对涉民生案件,尤其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开展专项活动,不断要求加大执行力度。但是也应该看到,涉民生案件执行依然困难,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依然严峻。在2017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级法院要坚持一贯做法,在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期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并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多措并举,尽快促使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1. 切实加强领导,摸清底数。各高院要充分借鉴往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经验;准确把握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底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强对中、基层法院集中执行工作的指导。 2. 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等,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要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措施;要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提起自诉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审判。 3. 对外借力,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各级法院要避免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借助银行、国土、车管所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多与劳动监察部门、民政部门沟通,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 4. 积极完善优先执行机制。各地法院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执行效率。 5.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要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法院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同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微博、微信、公共场所显示屏等媒介扩大宣传。既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又积极宣传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做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1. 各地各级法院在组织领导好本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工作的同时,要及时统计自2016年12月12日以来,本辖区各级法院执结的涉民生案件的案件数、执行到位标的额、发还的人数等,并填写表格。同时统计本辖区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本次集中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情况,并填写表格。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1日。第二次报送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 2. 各地在活动满一个月后进行阶段性小结,连同有关表格及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产生的先进事迹和依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典型案例(包括案件名称、案情摘要、典型意义),于2017年1月13日之前报我院。 3. 各地于2017年2月13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活动期间执结的案件数、到位金额、救助人数和金额以及有益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级法院务必高度重视以涉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最高法对老赖严加惩治,用12大手段惩治欠钱不还的老赖们。 【手段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政策解读: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案例分析:江苏宿迁市沭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了81万多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他5万元、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租房费用。 【手段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政策解读: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阿里巴巴涉猎很广,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手段3】查封、冻结老赖银行账户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老赖们,以后你的钱存在哪家银行都不安全了! 【手段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均受到限制。 案例分析:近日,北京一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租车受阻无法出行,主动联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原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长达4年之久,今年年初,海淀法院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芝麻信用在接收到该数据后,通过支付宝APP对王某进行了信息推送,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对此不以为然。后来,王某准备约好友出游,在租车网站下单被拒,刚开始以为是网络错误,但数次尝试均被拒,后王某向客服投诉,客服告知王某,由于其在芝麻信用有负面记录,故对其进行了限制服务,如果其不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不仅不能享受租车服务,还会有更多申请被拒绝,不但其生活出行会受到很大限制,网络测评上也会显示对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迫于压力,王某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积极筹款履行了判决义务。 【手段5】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手段6】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 “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手段7】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这下,水、陆、空、高速出行全部受阻,看你怎么回家和出行? 【手段8】禁止高消费,任性不了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啊! 【手段9】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案例分析:“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原来,施某与高某因为合同纠纷诉至石狮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高某应分两期支付施某土地转让款27万元。因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施某于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高某为孩子报名的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学校拒绝高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手段10】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指出,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手段11】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手段12】老赖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可能不至于变成老赖,但在生活中一些行为不注意,就容易导致信用记录不良,希望大家相互提醒,以免给生活带来不便!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