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伟 记者 任勇)1月9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第40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共涉及17家单位和9名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
此次被公开曝光的单位和个人所涉及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有:擅自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擅自停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未设置消防临时给水系统);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液化气罐;存在火灾隐患接到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未进行整改等。 17家单位: 贵州嗨客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黔东南锦屏县众鼎建筑设计院; 贵州润通投资有限公司; 贵阳市湖南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阳君尚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诺康商贸有限公司; 贵阳乌当城市快捷酒店; 六枝特区康宁精神病医院; 贵州省乐满家超市有限公司; 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屏县残疾人联合会; 凯里市凯翔名苑(凯里市佳家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仁县观府壹号建设工程); 铜仁市碧江区天炽网吧; 贵州国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9名个人: 张勇(贵阳云岩月光樱花浴室); 班玉琼(贵阳市经开区欢欣宾馆); 刘艳(贵阳市经开区佳乐宾馆); 叶启卫(贵阳乌当绿谷商务宾馆); 蔡启向(贵阳乌当泰丰木线工艺厂); 杨彪(大方县畅点酒吧服务部); 王冲(无单位); 代伦胜(盘县城关红月商务酒店); 陈应松(松桃青松宾馆)。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