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第42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共涉及21家单位和5名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
据了解,涉及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有:未经消防审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未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 相关链接:不良行为名单 21家单位:纳雍县雍和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富源宾悦酒店有限公司;贵阳迷你酒店;贵阳云岩三禾休闲洗浴中心;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中心101大厦事务所;贵州杭州湾国际人才酒店有限公司;贵阳科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息烽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阳分公司(丽阳天下小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红果经济开发区小微支行;盘县东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六盘水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黔东南会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龙里县燃气有限公司;贵定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贵州成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贞丰宏达大酒店;贵州宝利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市武陵山大酒店有限公司;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名个人:刘俊(遵义市汇川区得月山庄酒楼经营者);高希永(贵阳云岩新大新豆米火锅恒峰店);徐冬梅(六枝特区百年润生活超市二分店);周瑞阳(铜仁市碧江区汇丰精品酒店);杨柳瑛(铜仁市碧江区融和酒店)。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