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诚信,出现延期交房、房屋质量差等问题,给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也损害了购房人的切身利益。为了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我市去年对市区(不含赣榆区)26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日前,市住房局出台差别化管理方案,将在预售证申请、资金监管等方面对信用等级高的13家企业予以扶持,鼓励诚信企业做大做强。
为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市于2014年底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通过搜集2015年度,市区26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信息,对这些企业进行了信用评定。 近期,考评结果正式出炉,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正式出台了差别化管理方案,将信用评定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将对考评等级为A级的诚信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在商品房预售证申请、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给予扶持。据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受到政策支持的企业共13家,这些A级企业开发的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以上建筑总体高度1/5及以上,即可结合企业销售情况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此外,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企业也将享受到更多扶持。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差别化管理的科学性,真正起到鼓励企业诚信经营的效果,我市对房企进行的信用等级评定采取动态管理,每年都要对企业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A级企业,年度内出现违规行为,将被立即取消上述政策优待资格。 (责任编辑:穆昭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