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贵州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食用农产品监测点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工作落实到位,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18个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食用农产品监测点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由监管执法人员和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组成的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各监测点运行保障和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和涉嫌不合格食品处置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18个食用农产品监测点共配套专兼职检测人员49人、投入运行保障经费375.06万元,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72578批次,其中涉嫌不合格401批次,转法定检验机构检验25批次,确认不合格18批次,属地食品安全部门依托检测结果立案查处15件,罚没16.3万元,处置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243公斤,案值29.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追究刑事责任4人。 检查显示,各监测点省级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检测设备运转正常,监测工作有力推进,起到了“监测食品安全、锻炼监管队伍、提升监管质效”的效果。其中,正安县、乌当区和金沙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监测结果,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成效。正安县局积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流程,实行食品及食用农产抽样、检测、处理各环节分离的工作模式,把抽样任务纳入各监管分局年度工作考核,对检测涉嫌不合格的食品建立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理情况清单并及时跟进督办,确保不合格食品处置件件有着落。2017年完成快速检测1380批次,涉嫌不合格297批次,转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不合格5批次,立案查处3起,约谈食品经营户138次;乌当区局具备了农药残留、罂粟壳、瘦肉精、孔雀石绿等60余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神、减肥、降血糖、抗疲劳等4大类共20余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的快速检测能力。2017年完成快速检测 489批次,其中,涉嫌不合格19批次,转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不合格11批次,涉及经营户8户,对4户存在汤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4人;金沙县局在快速检测工作中发现1批次汤料中罂粟呈阳性,在法定检验机构因样品未达最低检测限值无法做出不合格认定的情况下,针对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罂粟原植物的事实,及时将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力地惩戒了经营者违法行为。 检查也发现了部分监测点存在着检测人员流动性大、检测业务不熟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项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监测点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有序运转。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