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2017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以公平竞争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名义,赴除吉林、广西(此前中改办已督查)之外的其他29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了解各地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此次督查共派出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北京等14个省份,财政部负责上海等4个省份,商务部负责辽宁等5个省份,工商总局负责四川等6个省份。督查采取听取汇报与抽查文件相结合的方式,听取各省和部分地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汇报,抽查省政府、两个省直部门和两个地市政府文件各5份,累计共抽查725份文件,重点检查制度组织实施工作以及2017年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是否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从督查情况看,制度实施总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级层面已基本完成工作部署、宣传培训、建立机制任务,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制度在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地市层面基本完成工作部署,正在推动各部门建立审查机制;大部分县级层面正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一些地方落实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理解不透彻、审查工作不规范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顶层设计,狠抓制度落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落地,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