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安顺市印发《关于对清退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纪委、市财政、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建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的清退工作进度、清退率、整改落实、制度保障以及对涉及违规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前期国家公职人员长期借用国家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过程中,本县(区)、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问题督促及时清退,确保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清退工作在今年12月28日前全面完成。 《通知》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存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不细、不实,自查不彻底,清退进度缓慢、清退力度不够、清退不到位的县(区)、部门(单位),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或国家公职人员借用国家资金长期不归还、不配合自查、清退涉嫌违规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安顺市纪委)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