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获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确定为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详见贵州诚信网),列入诚信“红名单”,录入省信用信息平台,并享受35个部门提供的包括税收、工商、企业融资等61项联合激励政策。
据介绍,2016年1月,我省启动了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全省近千家企业积极报名,经综合评审,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确定为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其中贵阳市36家,六盘水市14家,黔南州13家,遵义市10家,铜仁市9家,黔东南州7家,安顺市4家,毕节市3家,黔西南州3家,贵安新区1家。 相关部门将在银行信贷、信用担保、财政贴息、产业扶持、政府采购、项目配套、费用减免等方面,为红榜企业联合提供“绿色通道”或优惠政策。 据了解,示范企业名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重新申报,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申报的企业,取消示范企业名称。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