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需要更高质量的互动
互联网蕴藏的活力,现在也许还只挖掘出了冰山一角,但这一行业引发的治理问题,已足够棘手,也往往没什么先例可循。而当前的互联网发展,某种程度超越了其工具属性,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甚至成为大众生活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因此,维持一个良好的网络生态,成了难度不亚于维护网络安全的一个新挑战。 我国在互联网应用的许多方面都走在了世界前列,互联网治理水平也应该与这个位置相称。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介入日常生活,制定一些基本的治理框架也势在必行。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为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划定了基本规则;日前,国家网信办又出台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把广大网民参与网络空间讨论最常见的平台也纳入了网络生态治理,进一步填补了互联网治理的空白。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早就是我国互联网业的一个常见形态。许多APP注册时需要绑定个人电话,而用户申请电话号码时已然绑定了个人信息,这相当于后台确认了用户身份信息。这个管理规定最值得关注的一个变化,是强化了服务提供商的主体责任,包括用户信息保护、后台实名、审核管理、从业者素养和不良信息处置等。这意味着,网络服务商的主体责任,将与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普通网民的自律意识一起,构成一整套法治缰绳,共同防止互联网的野蛮生长。事实上,国外不少知名网站都制定了详细的评论规则,并以醒目方式告知用户发表评论的注意事项及网站对不当言论有权采取的管理措施。 以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来推动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其核心在于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界限。要求恪守法治底线,对普通网民来说只是发言时需要克制一下不良情绪,真正需要担心的,是制造虚假舆论、混淆视听、谋取不当利益者,以及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信息的人或平台。 良好的网络生态,要通过创制网络空间规则,平衡好政府、社会、企业和民众之间权益关系,还要把握好规范治理与保护创新的关系,因为互联网的生命力就来自多样性、包容度和创新力。我们不要一个混乱无序的互联网,也不要一个死气沉沉的互联网。在大数据和物联网时代,一些新的商业模式比如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已经实质上把网络实名制推向了台前,而这对社会征信系统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否基于用户信用评估实现对跟帖评论的分级管理,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在这两方面迈出多大的步子,也考验着政策执行与现实对接的智慧。 营造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寻求更高质量、更有活力的互动交流,既契合互联网的发展特性,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让用户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平台对互动质量负责,监管对网络生态环境负责,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才会既秩序井然又充满活力,从而更好地造福人民。 (责任编辑:周莉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