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打造“市民信用卡”、信用优良个人将有绿色通道……在贵州,守信者将获得更多实惠,失信者将更加寸步难行。 记者17日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贵州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意见》的发布,旨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加快推进我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意见》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并提出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诚信要从青少年抓起。《意见》提出,在贵州省内各中小学开设诚信课堂,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增设信用管理专业。推动学校加强信用管理,加快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意见》提出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22个重点领域的个人诚信记录。 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方面,《意见》提出,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市民卡,打造“市民诚信卡”。在白云区、清镇市等地开展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诚实守信者不止是一种个人荣誉,更能享受一系列的优惠和便利。《意见》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给予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等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采取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的“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反之,失信者将更加寸步难行。根据《意见》,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重大交通违法、重大税收违法、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责任编辑:周莉骅) |